原標題:“腳踏三隻船”詐騙近700萬,男子獲刑13年

今日更新消息 “腳踏三隻船”詐騙近700萬,男子獲刑13年

  新京報訊(記者 薄其雨)通過婚戀網站結識多名中年女性,並假借交往、許諾結婚,先後騙取被害人錢款近700萬元。8月3日,新京報記者從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(以下簡稱“海澱法院”)獲悉,近日,該院審理了一起婚戀交友詐騙案件,被告人薛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, 剝奪政治權利二年,並處罰金十三萬元,同時責令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。

庭審現場。⠠海澱法院供圖

  法院經審理查明,2009年至2018年間,薛某通過婚戀網站認識了被害人小玲(化名),二人相識後不久便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。薛某對小玲謊稱自己在北京做生意,一年能賺幾十萬,並承諾給小玲未來美好的生活,小玲信以為真。取得對方信任後,薛某開始謊稱自己要做煤礦上的口罩生意,欺騙小玲說一年能賺一套房子,但前期需要投入幾百萬元。小玲基於對薛某的信任,便將自己在北京的房子賣掉,陸續向薛某轉款。

  此後,薛某通過承諾結婚等方式加深小玲對自己的信任,並編造了付房租、醫療費等名義,讓小玲向自己轉賬。小玲每次向薛某提出結婚,薛某都以去外地做生意等理由搪塞而過。在交往的近十年間,小玲向薛某轉賬數百萬元,直至案發,薛某尚有400多萬元未歸還小玲。

  2013年至2018年間,薛某在與小玲交往的同時,還從婚戀網站上認識了被害人小莉(化名)。薛某同樣虛假承諾結婚、謊稱自己經濟條件較好,通過編造自己做口罩生意需要用錢等理由,欺騙小莉將自己的房子抵押貸款。直至案發,薛某尚有200多萬元未歸還小莉。

  2014年至2021年間,薛某同樣通過婚戀網站認識了被害人小燕(化名),不久之後兩人便開始交往並以夫妻相稱。薛某采取與其他幾名被害人交往時類似的套路,欺騙小燕多次向他轉賬,直至案發,仍有13萬元未歸還小燕。

  法院梳理發現,在與三名被害人交往的過程中,薛某也曾向三人有過小額的轉賬,但最終,三人均被騙取了大量錢款。

  庭審中,被告人薛某及辯護人提出無罪辯解和辯護意見,薛某認為自己與被害人之間是正常交往,錢款往來屬於借款,不構成詐騙。

 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構成詐騙罪。該案中,薛某以征婚的方式同時與多名女性被害人交往,並均向對方承諾結婚,以此騙取被害人信任,後通過虛構理由,騙取被害人錢款;被害人詢問薛某做生意的具體細節,薛某均不予告知,且在被害人索要錢款時,薛某以各種理由拖延還款,足見薛某對錢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;薛某長期嗜賭,隱瞞個人負債,以相似的婚戀交友套路,騙取女性感情信任,以此方式達到詐騙錢款的最終目的。

  最終,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十三年,剝奪政治權利二年,罰金十三萬元,同時責令薛某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。宣判後,被告人薛某提出上訴,二審維持原判。

  法官介紹,該案是典型的婚戀詐騙案件,屬於近年來高發的案件類型。不少犯罪分子利用網絡交友的虛擬性自我包裝,最終達到騙取錢財的目的。法官提醒,在婚戀交友過程中,特別是通過網絡途徑相識交友的,一定要核實對方的真實身份,在交往短時間內提出借款、用錢需求的,更要提高警惕,問清楚借款事由是否真實存在,避免落入犯罪分子編織的“甜蜜陷阱”。

文章轉載自:新浪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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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发布:2025-07-05 07:40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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